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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绿色生态小区

《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评价标准》DBJ61/T83-2014(试行)对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定义为:在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各环节,充分体现节约资源与能源,减少环境负荷,创造健康舒适的居住环境,与周围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居住小区。

二、绿色生态小区在陕西的发展与政策

2014年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评价标准》DBJ61/T83-2014,适用于陕西省绿色生态居住小区的评价。

陕西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的通知》陕建发〔2014〕229号文件,加快发展绿色生态居住小区,促进绿色建筑的规模化建设和我省城乡建设模式向集约节约发展的转变,不断提升住宅品质,加强对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的政策扶持,国家对绿色生态居住小区的开发建设给予税收优惠。绿色生态居住小区的开发建设收入,达到企业年度总收入70%以上的,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绿色建筑,加快发展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的通知》市建管发〔2018〕37号文件,要求用地面积大于4公顷、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新建项目,远郊大于3公顷、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的新建项目要积极创建绿色生态居住小区,达到绿色居住生态小区预评审和终评审的要求。

三、绿色生态小区评价体系

1.评价前提

符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的星级绿色建筑面积应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0%。

2.评价程序

生态小区的认定应由项目开发单位提出申报,陕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并组织评审专家进行预评审和终评审。

评审工作包括预评审(设计阶段)、终评审(运行阶段)两个环节。其中预评审工作在获得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批复文件且全部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进行;终评审工作在生态小区竣工一年以后且小区环境景观形成后进行。

四、绿色生态小区评价方法

· 评分制

· 分设控制项和得分项

· 每一部分在满足控制项的前提下逐项得分,满分100分

· 每一部分均需达到50分,再加权求和得到总分

· 总分值大于等于65分认定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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